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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禹杉:化学试剂的储藏与处理
发布者:   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0-11-17
对于易燃液体、易爆物、高压气瓶与剧毒试剂,应设专用储藏室以及专门的处理设备与排放设备。事实表明:随着近代科学的加速发展,实验室操作的危险性也相应增加,在设计新实验楼或改建实验楼时,均应考虑到这一情况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。
  1、易燃液体的储藏,分装或发放,应在符合安全标难的单独建筑物内进行,数量不很大时。可在隔开的房内进行。
  2、化学试剂的储藏室,应符合安全要求,没有必要的分装工具和发放,运送工具,保证使用安全,领取方便。这样,实验室里就不必储藏过多的化学试剂,从而可减小产生危险事故的可能性。
  3、实验室应设小型储藏柜,放置较短时期内工作所需的化学试剂。储柜应有良好的耐火性能,通风确当,备有必要的安全色装,以保证试剂与危毒物的储藏安全可靠。必须注意:实验室自存的危毒物品数量应严格控制,非工作必需者,不应储存,更不应久放不用。
  4、对于废弃的易燃液体、有毒试剂、易爆物,各实验室应设相应的收集容器与处理设备,进行恰当的处理。
  5、易燃气体、有毒气体的储气瓶,其储藏室不得设在实验楼内,必须设在楼外的其它僻远处所,且应便于汽车(或板车等)装运。对于可能相互发生反应,引起爆炸的气体(如氢气与氧气等),则应分开储藏,不得放在同一地方。
  凡使用配气歧管的场所,由于容易发生事故,应周密设计,严格安装,以防易爆或有毒气体外漏。
  在易燃、易爆或有毒气体的储藏处,应配置防毒面具(呼吸器)以及专门的灭火设备,置于取用方便的地方。
  6、对于一些特别危险的工作,实验人员不能在旁守候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经常在旁守候者,应设专门的高危实验室。建在单独的建筑物内(不得设在实验楼内!),配有自动防火、防爆设备和自动检测设备,有直接的出口通向外面。氢化实验室和高压釜实验室。因易发生爆炸事故。在设计时应考虑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。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。出入口应有控制,室内布局应合理。
  7、有机过氧化物等易爆物品,应设专门贮藏室,不能贮于易燃液体贮藏室内。贮室内通风应好,并有必要的防护设施。容器内的储量应有控制,不得大于一定的限值,以减小事故危害。